黔西南州安龙县水政执法重在预防
为切实履行好水行政管理职责,保护全县范围内的防洪工程,安龙县水务局采取三项措施,着力健全水事违法案件预防机制,提高水事案件办案效率,降低水事违法行为发生率。
一是深入连续的开展水法规宣传,利用“七・五”普法、“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12・4法治宣传日”等契机,通过法治进社区、进乡镇、进村户、进学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普及水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法规意识,营造良好地依法治河环境;二是加大河道工程巡查力度,对水事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巩固河道整顿、清除违章种植、禁止违规采砂等执法成果,维护和谐的水事秩序;三是建立群抓群管的案件举报机制,聘请基层工程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水政监察员,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破坏防洪工程和影响河道行洪的违法案件。
保护好河道环境,维护好群众世代赖以生存的河流生态,不仅仅是河道主管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通过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水法规和相关政策,逐渐引导人民群众走上一条自觉的发自内心的爱护河堤河道等水利基础设置捷径,为构建和谐水利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