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教育系统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试点工作,增强部门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6年8月5日,黔西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黔西南州教育局共同在州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对师院、州职院、电大、兴义一中、州幼儿园及各县(市、试验区)教育局财务负责人、项目办负责人60余人就如何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培训。
会上,黔西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队长蒋丹要求,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新预算法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是从法律上对政府预算管理提出了要求,有利于强化预算管理执行力度,规范执行程序,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益意识,建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的考评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反映预算支出目标的实现程度、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水平和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也是实现预算支出问责的重要途径。随后,黔西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李远就预算绩效评价操作流程及技术要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作了讲解。
执法支队队长蒋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作要求
李远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及技术要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作讲解
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