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5所幼儿园乱收费州发改委依法清退9万余元
近期,州发改委在对册亨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册亨县5所幼儿园存在违规收取取暖费和降温费的行为,州发改委依法责令册亨县5所幼儿园对违法收取的取暖费和降温费进行了清退,清退金额共计9.49万元。
据调查,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幼儿园、丫他镇中心幼儿园、双江镇中心幼儿园、达央乡中心幼儿园和庆坪中心幼儿园等5所乡镇幼儿园在2016年春季学期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按照每生每学期80元的标准向学生家长收取降温费,并在2015年秋季学期按照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向学生家长收取4个月的取暖费,实际取暖时间只有2个月,多收取2个月的取暖费;这些行为违反了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州价费[2014]11号)文件规定,州发改委依法责令5所幼儿园进行整改,违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多收取的费用要立即清退。截止7月19日,册亨县巧马镇中心幼儿园等5所乡镇幼儿园已按照州发改委要求将违规收取的降温费等全部清退完毕,共向707名学生家长清退多收取暖费3.12万元,向958名学生家长清退降温费6.37万元,合计清退金额9.49万元。
目前,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乱加价、乱收费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州发改委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价格监督检查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