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州价格工作会议推进价格工作全面完成
4月28日,州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全州价格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州发改委价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受党组书记、主任高振敏同志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熊和金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了全省污水处理费开征和标准调整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回顾了2015年全州价格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全州价格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熊和金常务副主任指出,2015年全州价格工作加快了价格改革的步伐,全面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加强了价格调控预警,加强了价格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加大了价格执法力度。在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熊和金常务副主任强调,居民阶梯水价及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工作是国家明确的重要价格改革任务,我州将污水处理费调标及征收工作列入2016年发改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工作列入州发改委重大事项予以督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开征和标准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日常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日常价格监测、专项价格监测和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做好价格举报调查核实工作,确保2016年各项价格基本稳定。
熊和金常务副主任要求:州府所在地兴义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工作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按居民0.95元/m3、非居民1.40元/m3调整开征,贞丰、安龙、普安、晴隆、册享、望谟、义龙7个县城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工作须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按居民0.85元/m3、非居民1.20元/m3调整开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兴仁县屯脚镇、巴铃镇,贞丰县龙场镇、者相镇,安龙县龙广镇,2016年12月底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一步开征到位,按新标准居民0.85元/m3、非居民1.20元/m3征收。正在建设的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兴义市威舍镇、普安县青山镇、安龙县普坪镇、册亨县坡妹镇、义龙试验区雨樟镇,在今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一步开征到位,按新标准征收。尚无污水处理厂的3个重点建制镇,贞丰县白层镇、望谟县蔗香镇、义龙试验区新桥镇,要求及时申报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支持,并按新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要加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力度,继续做好价格调控、价格收费及成本监审、价格政策监督检查等项工作,确保我州价格工作不拖全省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