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法检两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月15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基层法院联合州人民检察院、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兴义市桔山广场开展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的“6・18贵州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悬挂着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工作人员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及宣讲经典案例,并设有法律咨询服务等宣传方式,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并学习或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法官和检察官们耐心、详细的为大家解答环保法方面疑惑。
据悉,近三年来,我州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在受理的167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滥伐林木罪114件,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68.26%;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6件,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21.57%;盗伐林木罪5件,污染环境罪3件(2件未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3件,非法狩猎罪2件,非法采矿罪1件。案件的审理,依法打击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以及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共建清洁美丽中国做出了新的贡献。然而,防患于未然更为重要,要从源头做好工作,防止未来事件的发生,普法宣传活动显得更为关键。
通过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掌握了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呼吁大家共同守法,履行环保责任,坚持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共赢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人与自然绿色、和谐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