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减税措施为黔西南企业带来税收红包雨
“应纳税所得额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我们合作社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5万元,不享受小微优惠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75万元,减税政策中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再次降低了优惠门槛,现在企业只需缴纳5.5万元的税款,就能享受8.25万元的税收优惠。”安龙县双喜烤烟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罗顺萍给笔者算了这么一笔账。
“我们公司2017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实际发生12.17万元,扣除限额为8.63万元,其余的部分需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现在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由2.5%提高到了8%,对于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这一措施将会促进公司加大对职工的教育投入,预计明年能够扣除30万元左右。”谈起7项减税带来的税收红利,贵州汇珠薏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谢东润喜悦地说。
4月25日,***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出台7项税收政策: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至8%;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7项税收政策主要聚焦在促进扩大就业、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个方面,与以往相比,此次减税有两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通过降低小微企业成本,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积极性,让处于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发展;二是通过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潜力,助力企业改革升级。”州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张时贵表示。根据测算,仅小微限额再次扩围这一项,全州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户数将新增50至70户,预计减免所得税额达500万元以上。
为全面贯彻落实***7项减税措施,黔西南州税务系统抢抓主动,通过摸底调研、宣传培训等一系列举措,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进一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