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下达2018年村干部报酬配套资金
5月9日,州财政局按照省、州村干部基本报酬有关要求,向各县(市、新区)下达2018年村干部报酬配套资金3428.76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省、州对村干部基本报酬作出了相关规定。据了解,村干部报酬包括在任村干部报酬和离任村干部报酬。其中,在任村干部,即村支书、村主任、文书,每村共3人,基本报酬为每人每月1200元,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进行匹配。据此,2018年州级财政需对全州1076个行政村,每村3人,每人每月匹配270元,共1045.87万元。离任村干部保障标准为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的,每人每年为1200元;累计任职满10至14年的,每人每年为1600元;累计任职满15至19年的,每人每年为1700元;累计任职满20至24年的,每人每年为1900元;累计任职满25至29年的,每人每年为2100元;累计任职满30年以上的,每人每年为2600元,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进行匹配,2018年州级财政需匹配全州6741名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283.89万元。
截至目前,州财政局共下达全州村干部报酬配套资金3428.76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099万元,州级配套1329.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