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五举措强化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3月23日,州委党建办向各县(市、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政治部)、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进行督查,特别是对新轮战“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到岗到位、掌握政策、走访贫困群众和新老队员同吃同住同劳动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强化学习宣传。督促“第一书记”、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通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和《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黔西南州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切实掌握“春风行动”的精神实质和工作重点,当好“春风行动”的宣传员、讲解员、执行员,将“春风行动”的精神传达到基层广大干部群众中,激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营造氛围、鼓舞士气。
做好帮带交接。在未接到省委组织部正式通知前,已明确需要轮换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不得擅自撤离。督促老队员和新轮战的人员要同吃同住同劳动1至2个月,老队员要按照驻村相关要求做好传帮带,帮助新队员尽快进入角色,知晓村情民情、熟悉政策要求、掌握工作方法、学会记好台账,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及时转接关系。按照《贵州省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督促所有驻村“第一书记”、是党员的驻村干部于3月31日前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参加所驻村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切实履职尽责。督促“第一书记”、同步小康驻村干部认真学习《贵州省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意见》等文件内容,认真履行“一宣六帮”职责,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工作作风上再转变、工作力度上再加强,在“春风行动”中自加压力、自觉发力,扑下身子、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公因私需离开所驻村的,要在村去向公示牌上填写好自己的去向,并严格请销假手续。
开展专项治理。要按照《黔西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治理帮扶干部“挂名走帮”“委托帮”“慰问帮”,没有真蹲实驻、真帮实扶,没有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具体困难等问题;大力推广“塘约经验”,把党组织建在扶贫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上、建在生产小组上,推广“村社合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