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划拨200万元党费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
近期,中央、省委和州委划拨专项党费200万元,支持全州贫困县“十三五”期间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支持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中组部从代中央管理的中管党费中划拨100万元,省委组织部从代省委管理的省管党费中划拨50万元给我州,同时,要求我州从州管党费中匹配50万元,一共200万元,分配给我州各贫困县,用于“十三五”期间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提高他们带头脱贫、带领脱贫的能力。其中:向贫困村数在101个以上的望谟县,划拨党费40万元;向贫困村数在60至100个的兴仁县、贞丰县、册亨县、安龙县,每县各划拨党费30万元;向贫困村数在59个以下的普安县、晴隆县,每县各划拨党费20万元。
为切实抓好这笔党费的使用管理,各县制定《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十三五”规划》《年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这笔党费全部用到贫困村。同时,采取适当方式,适时对这笔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州委组织部将及时***了解这笔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对挪用、挤占或截留党费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