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州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行
4月12日,2016年第三批州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成刚参加巡考。
张成刚指出,组织本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州理念,增强遵法、学法、用法、懂法意识,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提高州人大常委会任命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提名人选张世荣,州公安局局长提名人选李淞,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提名人选刘远益,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张黔川、杨宏等参加此次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行政和司法两类,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等法律知识,以及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即为合格。
据悉,考试合格者,才能提请州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考试不合格者,在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前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对因特殊原因,在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前不能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是否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