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着力构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
近年来,我州把构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放在突出位置抓,有效整合了各方资源,增强了各责任主体抓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设立工作机构。为适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形势,全面推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2012年3月,在全省各市(州)中率先成立了州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州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成立后,通过召开调研督查、专项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要求各县(市)建立上下一致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2012年9月,各县(市)均建立了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其中副科级机构8个,配备工委书记和委员3名,增加机构编制8个,明确专职人员8名。
建立工作机制。州县两级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成立后,着眼于务实高效推进工作,研究建立了党工委分工协作、工委会议、联席会议等制度,配套制定了工作例会、请示汇报、调查研究、信息交流等规则。建立了州领导联系非公企业制度、州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非公党建工作制度等。各县(市)配套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州县两级共建立和规范工作制度60余个。
积聚工作合力。州县两级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以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为着力点,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先后通过召开工委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对抓好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了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州民政局推行“双报双推”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推进同步建立党组织。州工商局建立了与工商注册登记系统动态关联的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了从州工商局到基层工商分局的三级维护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