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招商引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达500万元
3月26日,义龙新区印发实施《义龙新区2013―2016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和《义龙新区2013―2016年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办法》中规定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500万。
《义龙新区2013―2016年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在招商项目奖励标准上规定: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产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产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6‰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职责以外招商引资的,按上述条款执行,给予适当奖励,原则上单个项目奖金不超过20万元;对工作组引进的外来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奖励工作组10万元。投资总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奖励工作组15万元;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国内民企500强企业到新区投资并符合奖励条件要求的,除按本办法给予奖励外,再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据介绍,《义龙新区2013―2016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对土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行政规费政策、投融资优惠政策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目的在于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客商来义龙新区投资兴业,加快推进义龙新区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