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加快推进兴义兴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10月22日,《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切实加快推进兴义市、兴仁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州委书记陈鸣明,州委副书记、州长龙长春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该项工作。并研究成立了州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原副书记付贵林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汤向前等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和协调督促推进组,负责起草《意见》和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今年六七月,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陈国芳,州政府副州长范华分别率调研组到成都市、重庆市、遵义市,学习三地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经验。9月下旬,州委副秘书长、州委政研室主任、州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锦洪主持召开会议,就《意见》初稿,专门征求兴义市、兴仁县、州直有关部门意见。9月26日,又印发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10月9日、19日,又先后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确保《意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成为两县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立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发2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两加一推”主基调,努力推进“三化”同步协调发展,为带动和推进全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模式,《意见》明确提出:以兴义市、兴仁县为试点,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成功经验,通过先行先试,分类推进,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到2016年,兴义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14万元(2000年价),城市化率达到60%,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8:1;到2017年,兴仁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14万元(2000年价),城市化率达到60%,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7:1,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均衡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兴义市、兴仁县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实现充分就业,城乡义务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实现均衡化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意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四个原则,统筹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发展、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推进五大改革创新: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房屋、山林等农村资源实施确权,进行颁证。建立农村资产评估委员会对经确权颁证的农村资产予以评估。组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资源资产收储中心,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信托流转使用制度,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林权、果园、宅基地等实物权,真正让农户手中的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换为资本。健全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业保险等保障制度,建立城镇社会保障互相衔接和转移机制,逐步实现保障随人口迁移自动衔接,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实现同工同酬同保障。
深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黔西南州居民户口”,并逐步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农村户口的相应权利。
着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2015年,兴义市、兴仁县实现火化区全覆盖,所有行政村建有遗体(骨灰)安葬(放)设施和公墓区,确保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眼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矛盾,切实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把推进城镇化建设与优化城乡经济和人口布局、调整城乡利益关系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互动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着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环境良好、功能突出、特色各异的卫星小城镇和城镇集群。
同时,《意见》还就实施城乡产业一体化规划和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以旅游、商贸为龙头的服务业,大力实施项目带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新农村建设,突出城乡建筑民族特色,完善城乡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城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为确保加快推进兴义市、兴仁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实效,《意见》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协调推进组,实行州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阶段制定实施办法,有序组织实施。兴义市、兴仁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落实。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加强督查考核。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将对《意见》进行量化分解,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推动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实行问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