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打好组合拳确保电煤供应
2012年我州电煤任务为730万吨,其中兴义电厂480万吨,占总任务的65.75%,剩余250万吨支援省内盘南、黔东、发耳等电厂。州政府要求各产煤县(市)将电煤任务分解下达到煤矿企业,将电煤任务分配方案报州工信委。
***《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煤炭资源勘探,推进资源整合与优化开发,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为此,我州不断加快煤矿整合力度,做强做大煤炭产业,切实保障电煤供应。
加快现有整合、技改、在建矿的建设步伐,形成新的产能。我州在现有的143对煤矿中,已竣工投产的煤矿89对,每年生产能力1500万吨,尚有54对煤矿(设计能力1341万吨/年)正在建设之中。“十二五”期间,我州所规划的5对大型矿井将全部开工建设,其中3对煤矿投产运行,届时每年新增产能600万吨。
积极推广先进采煤技术,不断提高机械化采掘水平。大中型煤矿全部实行机械化开采,小型煤矿的机械化率达75%以上,着力提升煤矿生产水平。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快州境内24个探矿权区块的地质勘察工作,提高资源储量的可靠程度,使其尽快转化为采矿权,加快州境内19对拟设探矿权区块的地质勘察工作,为新设探矿权提供可靠的后备资源。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电厂和煤矿双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共同协商电煤供应价格,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部门还要求公安交警、公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断落实好省内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做好电煤运输道路保畅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电煤质量监督服务工作,坚决打击掺杂使假行为。
为加强煤调基金征管,州政府从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统计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产煤县(市)、各煤矿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将重点检查各产煤县(市)政府对电煤供应工作部署、煤矿生产及人员的调度情况,认真落实电煤日调度制度,按照应急临时调节措施,充分发挥煤调基金在电煤保障中的作用。
据了解,我州现有各类矿井143对,设计生产能为2841万吨/年,尚有规划大型矿井5对,设计生产能为840万吨/年。2011年,全州生产原煤1989万吨,实现税费30亿元,占全州财政总收入的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