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召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
兴仁县自2009年12月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及2010年1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养老金发放率较低,工作进展缓慢,相对于全省其他试点县市的参保率和发放率较为滞后等问题。
为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使这两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会议决定一是实行县四大家副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实行班子成员包保村,乡镇干部联系包组机制。二是乡镇建立参保率和发放率工作日报告制度和三天一调度制度,明确专人将工作进度报县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采用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方式进行宣传。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不够了解、存有疑虑和担忧的情况,干部要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真正做到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使老百姓积极主动参保。四是建立激励、处罚机制,对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参保人数2元/人拨付工作经费给乡镇。五是由县纪委牵头,从部门抽派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明察暗访进行督查,对6月底参保率达不到30%,8月底参保率达不到50%的乡镇和街道,县委、县政府将根据通报情况到挂末乡镇开工作促进会,到今年12月底完不成80%参保率,影响试点工作进程的乡镇和街道,县委、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全县建立新农保干部发动机制,兴仁县所有在县财政领取工资的人员必须带头行动,每人至少发动三名以上的农村亲属参保,为推动兴仁县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作贡献。七是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快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尽快在全县建立起县、乡一体化的社保服务平台。
县委书记桑维亮在会上强调,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政策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科学分割,有机地联系好各环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在抓好新农保工作同时,要紧抓春耕生产、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不放松;确保全县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县四大家领导要联系好、指导好、督促好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根据督导组检查结果,在挂末乡镇(街道)召开促进会,并从联系领导到乡镇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在推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保工作时要注重方法,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两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华在会上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维护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争先夺时打赢新农保工作全面胜利。
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主持。
会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通报了各乡镇(街道)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雨樟、大山、鲁础营三个乡镇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州驻县单位共80余人参加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