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六项措施加强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精神,普安县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全县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把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全力配合,及时协调处理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是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县级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患病婴幼儿的筛选工作,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截至2008年10月6日,各医疗单位免费累计筛选婴幼儿2681人,查出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205人,现有9人住院治疗。
三是加强监测检测。由质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4人(次),执法车辆72台(次),检查全县17个市场(次),检查经营主体1236户(次),超市6户,下架停止销售封存登记奶粉284.25千克,要求经营者下架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系列奶粉共计10.3千克。
四是加强值班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实行24时值班制度,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普安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针对边远山区,消息闭塞,采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使患病婴幼儿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六是加强防范,维护社会稳定。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严格市场监管,严密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