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5月5日至6日,省政府考核团对我州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州环保取得的成绩,对下步工作提出积极建议。
2003年7月,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3年至2007年)。同年10月,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及州直19个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五年来,全州干群一心,通力合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环境立州”战略目标,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主要完成情况有:环保“十五”计划顺利实施,制定了“十一五”计划并纳入“十一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环保管理和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加大环保投入,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环境执法检查得到加强。2003年以来,逐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州违法污染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限期整改和治理违法企业333家,挂牌督办16家,处罚了环境违法企业;搞好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实施“三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加强了对南北盘江、马岭河峡谷――万峰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流域的区域治理,实施了“1113”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积极创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努力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示范乡镇建设进展顺利。全州累计造林198.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0.6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州共建沼气池73763口,大大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我州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了污染源清理整顿,共检查企业1500个(次),整治不法排污企业39家,取缔土法炼焦窑、土法炼锌炉4560只,关闭了污染严重的兴义造纸厂和企业26家。并清理出限期治理达标企业100多个,限期治理项目80多个,完成治理任务40多个,清查放射源单位26家,限期治理、整改90多对煤炭矿井;进一步推进铁合金、电石、水泥污染治理。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完成了全州各县市1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有效防止了饮用水源污染;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认真落实城市污水和垃圾收费政策,依法征收和严格管理排污费。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防止重特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强化环境执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增强,监测工作有新进展。
5日,我州在兴义市召开汇报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泽忠,州政府副州长曾庆忠,州政协副主席黄曼出席汇报会。
省政府考核团认真听取了我州情况汇报,抽查了兴义市、州水利局、州经贸局、州林业局4家二级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州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针对下一步工作,省考核团建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环保法制意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辖区内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争取州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早日立项建设;严格排污费使用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和辐射源管理三管齐下,抓实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家园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