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拟建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4月21日,记者从州发改局获悉,今年,我州将获中央补助投资500万元,用于支持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目前,各县市正在编报项目实施方案资料,前期工作有序进行。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大力支持各地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业,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生猪市场供应。2007年,我州获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在全州改扩建19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2008年,国家发改委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用于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今年我州共有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纳入项目建设中,其中,兴义市拟建6个(其中顶效镇拟建1个),安龙县、兴仁县各拟建5个,普安县、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各拟建3个,晴隆县拟建4个。每个县规模养殖场(小区)控制在5个以内,各县市在安排选点时,要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受凝冻灾害较重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每个养殖小区要选择在2008年有沼气池建设任务、农户集中居住的一个村(组),对2007年已经安排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今年不再安排。养殖场(小区)要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按省规定,年出栏300至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为一档,每个补助中央投资10万元;500至999头为二档,每个补助中央投资25万元;1000至1999头为三档,每个补助中央投资50万元;2000至2999头为四档,每个补助中央投资70万元;3000头以上为五档,每个补助中央投资80万元。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
该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我州的生猪养殖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全州生猪生产发展,满足城乡群众的肉食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