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成效明显
安龙县自2003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始终坚持“核算、监督、控制”的相统一,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在规范财政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把支出关;二是凡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完整工程资料,按进度付款并代征有关税收;三是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五是重点加强机车修理费、接待费管理;六是加强对核算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六是加大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及单位实体承包收入的监管力度;七是做好乡镇零户统管的前期工作。
由于措施有力,纠正了原来一些单位存在的流水帐、断头帐、包包帐、收支混乱、白条入帐、坐收坐支、挤占或挪用专款、多头入帐的问题,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及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的集中管理,形成了“一个口子进、一个漏斗出”的管理格局,有效遏制了挥霍国家财政资金的现象,仅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就拒付违规违法资金52万元,核消历年来各种往来款项300万元,收回现金91万元,有效盘活了核算单位的积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安龙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