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文明公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14年10月,市文明办颁布了新版《唐山市民文明公约》,总共10句80个字,涵盖了爱国、敬业、诚信、遵纪、守德、孝老、睦邻、节俭、礼让、卫生等文明内容。文明公约,是市文明办通过征集全市社会各界人士聪明才智,经编委会反复酝酿讨论,精心修订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颁布的,行文简洁,易读易记,又接地气。
文明公约,是对契约精神的传承、发展和升华,也是现代城市文明构建的基石。值此创建文明城的攻坚阶段,每个市民都应重温《文明公约》,深刻领会并牢记公约要义,在学习、工作和城市生活中自觉践行公约精神,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唐山,又是一个依托煤炭、钢铁发展起来的重工业城市,城区分散、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夺得这一称号不易,保持这一荣誉更需付出艰苦努力。市容市貌、人文精神、社区管理、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诸多方面的提升,是一个久久为功的艰苦过程。唐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广大市民不仅要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积极地参与文明城创建,更应主动发力,按照《文明公约》的要求,在点滴行为上自觉践行文明公约,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个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