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称河北省卫生城市
省爱卫会近日下发文件,正式授予我市“河北省卫生城市”称号。
按照《河北省卫生城市标准(2018版)》和《河北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省爱卫会先后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申报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资料审核、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并进行了社会公示。根据技术评估结果,认为邯郸市在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卫生管理、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河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正式授予我市“河北省卫生城市”称号。
卫生城市是评价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7年正式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本着以创促建、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共建共享的目的,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作为推进人民健康事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举措,切实让老百姓得实惠、增福祉。全市上下主动参与,取得积极成效,城市面貌得到改善,城市品位得以提升,卫生城市理念进一步强化。下步,我市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让更多群众享有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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