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云德努力实现怒江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8月9日,怒江州委副书记、州长纳云德在州民宗委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团结稳定,促发展进步,努力实现怒江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在认真听取州民宗委工作汇报后,纳云德对州民宗委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民族宗教系统的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抓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工作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确保了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 纳云德指出,围绕脱贫攻坚,全州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任重道远。纳云德强调,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巩固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良好局面;要紧扣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核心,按照“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个离不开”民族团结理念,着力抓好教育,提高各民族群众文化素质,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要抓住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这个关键,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尊重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党、爱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形成合力推动这个有效方法,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整合力量、资金、项目,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开创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的新局面。同时,要注重抓点带面,建设一批集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相辅相成的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示范村,通过打造有潜力的重点村、特色村,有效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坚决巩固和维护好怒江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州政府秘书长张泽鸿及州政府研究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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