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社局制定医疗保险健康扶贫20问助推医疗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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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7〕100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培训医疗保险健康相关政策,提高新时代人社干部群众医疗保险健康扶贫知晓率、满意度,经研究,制定了《怒江州医疗保险健康扶贫20问》,并提出要求:一是人社部门作为医疗健康扶贫的贯彻落实主体单位,全面掌握医疗健康扶贫政策,在各级人社部门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基层工作队员、基层工作实战队员中形成带头学习、宣传政策的能手。二是要求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县市为单位统一口径,在《怒江州医疗保险健康扶贫20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作为本县市宣传、培训的主要依据。三是各县市,局扶贫队员、基层工作实战队员要高度重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和“完成全年扶贫目标百日行动”,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会、户长会、党员会、群众会、进教堂、进村入户等机会宣传医疗健康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我州医疗保险健康行业扶贫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来源: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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