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安排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工作
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地方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专题听取一次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全面督促本部门、行业、系统和管辖单位(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本着“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确保做到“静态”火灾隐患全面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可防可控。 通知要求,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要在认真分析研判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结合辖区火灾隐患实际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教育、民政、卫生、文物部门要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对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公安、安监、住建、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全国G20峰会、南博会、中秋、国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节庆期间火灾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重大保卫活动多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宣传、文化、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民政部门要深入养老院、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教堂活动。各县要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持证上岗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要对辖区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各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定期组织开展“六熟悉”,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要广泛开展练兵活动,强化体能技能训练,提升部队综合实战能力。要做好战勤保障工作,及时补充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确保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能快速反应,及时出动,科学、有力、有序、高效处置。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