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上级授予的权限,拟订实施园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规划,管理园区经济和社会建设事务,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二、拟订实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项目信息收集、招商签约、项目***落户、企业服务调度及产业培植,组织协调与其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园区征地拆迁,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落实重点建设工程,协调处理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办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部、产业招商部、项目服务部、规划建设部。
(三)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委关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掇刀区一体化发展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荆编文〔2016〕25号)精神,设立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掇刀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分别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人民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分局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现有人员14名,其中在编人员8名,临时聘用人员2名,原高新区聘用人员2名,用工额度2名。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2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9.57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1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4万元。
(二)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决算数119.85万元。基本支出61.6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万元,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55.41万元。
公用支出58.2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支出。
(三)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因单位于2017年3月独立运行,无2016年数据。2017年部门决算中,财政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2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31.11万元。
3、公务用车费用3.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车辆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因园办公务车辆是由高新公司统一购置分配使用,故无公车购置费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3月园办独立运行,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9.06万元,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购置,园办未办理采购手续。
(五)关于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9.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余9.7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拨付完的招商引资资金,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9月3日
掇刀区2017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