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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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为保证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了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督查制度,促进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对象包括委局机关各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检监察业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乡镇纪委、公检法纪委(纪检组)。督查内容主要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县纪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安排部署、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查形式采取分级督查、任务归口、责任到人的督查工作方式。督查程序分立项、交办、检查、反馈、催办、续办和归档七项程序,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保障督查制度贯彻落实。 |
来源: 怒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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