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面启动
州公安局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举措,全面启动“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中心工作,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大部署。2008年12月26日,州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动员部署“全州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要求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迅速行动起来,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走向社区、农村、企业,走进人民群众,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针对“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涉及面广、要求标准高、工作难度大的特点,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鲁维星任组长的“全州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爱民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材料工作,并要求各县公安局和州局各部门迅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动员、宣传、走访同时启动。同时,为切实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积极构建新时期警民关系,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怒江州公安局组织开展“全州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对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各警种、各部门在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自觉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并详细记录爱民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实际效果。州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将对全州公安机关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州公安局还要求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争取群众的支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张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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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