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森林公安的发展与前景
一、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警力得到加强,队伍不断壮大。我州森林公安成立之初定编53人,至1998年编制人数增至93人,但实有人数5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人,党员24人。目前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编制人数79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男民警71人,女民警7人,已全部列入政法专项编制;大专以上学历50人,占总人数的68%,党员37人,占总人数的51%,平均年龄35岁,机构数量22个。与1998年相比,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民警数量在增加,队伍素质在提高,机构数量在扩大,党员比例在增加,队伍的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程度在提高,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的正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日趋完善和健全。 ――执法地位得到确立,队伍战斗力增强。2000年6月与全省建制进行了统一,更名为怒江州森林公安局,实现了从机关化向作战实体的转变,依法独立拥有行使治安案件、林政案件的调查和裁决权、劳动教养案件的调查审报权和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权。 ――教育培训得到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2000年以来在业务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组织举办了内勤、刑侦、计算机操作、法制、警务督察等培训班11期,受教育、培训、训练人数达400余人次,共组织和选送100余人次到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楚雄警校等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正规化建设日益强化。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狠抓了建章立制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内务管理制度》、《民警关爱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执法办案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和《民警救助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队伍凝聚力不断加强。全力打造“警心工程”,建设“和谐警营”,在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采取定期体检、开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民警救助、建立健全民警健康档案等措施,着力提高民警身体素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在建立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民警参投人身意外保险,并建立了对离退休民警、伤亡民警及家属慰问制度,切实解决因公伤亡民警家属的困难,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森林公安机关的温暖。 ――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00年以来州局共制作简报及信息485期(份),在国家和省级报刊杂志上宣传报道20余次,州级报刊杂志上宣传报道80余次,图片参展25次,在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二、业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防范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以“三情”为主要内容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掌握林区治安形势,不断增强林区局部治安形势严峻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做到林区治安心中有数,使林区治安工作预防得住,控制得了,不使之形成气候。同时,不断强化林区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群众的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广泛利用公开和隐蔽力量,形成了多方位、多渠道、共参与的防范格局,努力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的长治久安。 ――坚持标本兼治,狠抓严打专项斗争。2000年以来,全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百日会战”、“夏季严打”、“南方二号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和“绿剑行动”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斗争,共受理各类案件1689起,处理1599起,综合查处率94.67%。其中刑事案件193起,破147起,破案率达76.17%;治安案件350起,查处343起,查处率达98%;林业行政案件1146起,处理1146起,处理率达100%。受处罚人次1871人次,收缴财物合计7211.15万元,收缴野生动物1365只(头),产品1123.4公斤,猎捕工具2629件(付)。 ――强抓科技强警,提升队伍战斗力。充分依托“三基”工程建设,借林业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东风,抢抓发展机遇,理清工作思想,不断夯实自身的硬件建设和装备水平。目前全州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计算机、传真、扫描仪、数码照相等已成为办公和办案的重要工具;交通装备状况有了质的改变,办公场所和民警住房方面也较以往有了较大突破。 三、全面加强森林公安建设和发展。 (一)新时期森林公安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生态良好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出台,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林业产业发展开始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的发展阶段;《***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使公安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州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了“三基地,一品牌”的战略发展目标,为怒江的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林业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的全面推进,既为森林公安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又给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森林公安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保护者,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森林公安处在林业和公安两大行业的交汇点,地位特殊,责任重大。而与形势发展要求相比,我州森林公安机关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基础装备落后、科技支撑薄弱、队伍发展滞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森林公安的发展,亟待加以理顺解决。 (二)新时期加强森林公安建设发展的重要性。怒江州是世界野生动植物种基因库,是世界十大生物多样性地区之一,素有“动植物王国”之称。特别是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域,2000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同时,我州又是全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全州有林业用地109.1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4.2%,有林地90.08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7%,全州活立木蓄积量13459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量的10%,有林地覆盖率达61.4%,森林覆盖率达70%。保护好州内现有的生物资源,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就必须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许多威胁林区社会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正在增加,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智能化、跨地区、现代型作案明显增多,森林公安肩负的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任务正在加重。加强资源管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必须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的存在对于保护我州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确保我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从历史沿革来看: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发展一直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州森林公安自组建以来始终伴随着林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不断扩大,并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得以加强;从法律赋予的地位来看:森林公安担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职责,法律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从林区发展的现状来看: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是符合州情和林情的,我州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特殊的地域特点决定了只有加强这支队伍才能更有利于资源保护;从多年的工作实践来看:森林公安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森林公安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形势的需要,更是发展的需要。 森林公安发展的号角已经奏响,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决心以忠诚的心,坚强的信念,更加奋发图强,努力完成各项森林公安工作,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为建设秀美怒江再创佳绩!(作者系州森林公安局局长)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