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因应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现就落实我区餐饮、酒吧、美容美发、洗浴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入场查验管理。各经营主体单位必须按要求设置场所码并张贴在入门显眼处,对入场顾客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发现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行程卡带星号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自4月15日零时起,所有人员入场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新冠疫苗要应接尽接,落实一周两次核酸检测要求,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登记,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严格加强经营场所管理。确保场所有效通风换气,空调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公共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做好对场所、公用设备设施及顾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餐饮、酒吧、美容美发、洗浴场所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掌握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经营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的;违反规定接待黄码、红码人员及发现中高风险行程码人员未及时向社区报告的;未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筛查及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要求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