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清收农村信用社贷款坚持四到位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把清收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要求在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今年清收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认识到位。从进一步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促进怒江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清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清收工作。 二是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纪检、检察、组织、人事、法院、财政、公安、银监、人行、农村信用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宣传到位。州政府要求各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门研究清收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宣传清收工作的有关精神,使清收工作深入人心。 四是措施到位。州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要求各县把清收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时偿还贷款,也没有拟定还款计划的国家公职人员,纪检、检察部门采取诫免谈话等纪律手段督促还贷;对在限期内未还清贷款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公务员登记时,暂缓登记,并采取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等办法,督促公职人员限期归还,直至还清贷款本息。要求到2006年底,机关、事业单位的清收率要达到60%,国家工作人员的清收率要达到70%。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