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民委一切为了少数民族的发展
泸水县民委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一手抓干部,一手抓项目”的战略举措和县委“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团结实干、奋发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该县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1999年被授予“云南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一、动真情帮助各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历年来,泸水县民委紧紧抓住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这个中心,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饮水、道路、养殖、种植等项目,加快了泸水县脱贫致富步伐。2003年,泸水县民委投入40万元,实施了古登乡念坪村“安居温饱”工程,惠及7个村民小组112户;投入资金8万元,推广电脑农业10多万亩;投资5万元,建成了古登乡活畜交易市场;投资5万元,实施了老窝乡仔猪改良项目,受益群众100户;扶持洛本卓乡刮然村种植泡核桃1000亩,惠及253户1099人;实施了鲁掌镇双米地村民小组优质梨种植项目,种植面积100亩,受益农户53户200多人。 二、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切实帮助各少数民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古登、洛本卓、称杆3个乡由于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粮食产量很低,居住在那里的群众生活极为贫困。为了让这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县民委与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达成土地承包协议,共承包土地7000亩,安置丧失生存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几年来,共安置500户2500名群众,他们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吃、穿、住、行及生活方式等基本接近当地群众的水平。与搬迁前相比,搬迁户人均增加粮食215公斤,增长率为61.4%,人均增加收入500元,增长率为60%。 三、挑起发展民族教育的重任 “治穷先治愚,治愚先扶教”。泸水县民委以发展民族教育为己任,投入大量的资金、物资,支持民族教育事业。五年来,积极向省民委争取到“三免费”教育经费累计达603万元,对5乡2镇边境沿线村委会以下的38813名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实行免教材费、杂费、文具费的“三免费”教育,杜绝了贫困山区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现象,提高了中小学生入学巩固率,解决了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为泸水的民族教育事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