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强廉政谈话工作
本报讯 2003年以来,我州把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出台了《怒江州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规定》,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取得很好的成效。 在深入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中,我州坚持做到“两个必谈,两个到位,一具体,一规范”。“两个必谈”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必谈;发现有倾向性的问题时必谈。谈话要求领导干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坚定,党性坚强,恪尽职守,固本强基,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虚心接受组织、群众及各个方面的监督;抓好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于自律,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两个到位”是:谈话前的准备工作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谈话前要了解第一手资料,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要熟悉,做思想工作深入细致。“一具体”是:谈话内容具体。廉政谈话内容主要是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提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五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谈话时要做到有的放矢,使谈话内容丰富、具体。“一规范”是:谈话程序规范。谈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好记录。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人为善的态度,与领导干部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求得共识,求得共鸣,力求达到廉政谈话的最佳效果。截止2005年11月,全州先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396人(次),其中任前廉政谈话65人次,任期廉政谈话331人(次)。通过廉政谈话,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