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去年反腐成绩单出炉
2018年,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做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法法贯通。全年共立案28件44人,给予党纪处分25人、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294.7***4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监督、加强监督力量。聚焦扶贫领域重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巡察,把党内监督、有效监督、精准监督紧密结合,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坚持被监督单位工作到哪里,自觉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 创新巡视方式,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采用“一对一”、“一托二”常规巡察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相结合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构建大协同、强联动、深融合的监督格局。 坚持挺纪在前,增强规矩意识。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调查中,注重抓细抓实、抓早抓小,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据悉,2018年,贡山县纪委监委累计开展提醒谈话4次35人、约谈4次56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次101人。对全县扶贫领域和腐败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下发整改通知7份,监察建议5份,督办函7份,整改问题34个,对发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严肃通报了56名驻村实战队员不在岗、请销假报备制度不全等问题。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总数的90.2%,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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