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三个及早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泸水市以常规培训、扩大监督面、提前预防为主,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定期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有效发挥引导释惑、提醒告诫的作用,及早教育,及早发现,及早提醒,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及早教育,以常规培训为主。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统筹兼顾、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构建“分级负责,脱产培训,短期学习,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州警示教育基地、州委党校以及省委党校、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民族干部学院等上级组织部门组织的调训,每年按照相应的主题举办主体班次,干教委成员单位按照培训计划举办扶贫工作队、基层党组织书记、纪监检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培训班。 及早发现,以扩大监督面为主。严格落实拟提拔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报告制度。要求拟提拔对象,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本人对所填内容作出承诺,对不愿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不作为提拔对象,并追究相关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坚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调任、转任、到达任职年龄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委托审计局对任期内的财务收支、资金和使用情况等依法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调配的重要依据,筑牢干部离任防腐线。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相结合,明察暗访与听取汇报以及实地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进度、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监督管理。 及早提醒,以提前预防为主。把廉政教育任前谈话作为新提拔干部上岗履职的“第一堂课”,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等,充分运用正反案例引导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
来源: 怒江党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