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间房乡四面入手加强白洋淀旅游秩序整顿
(1)加强旅游船只管理。对未取得旅游、交通海事、工商等部门有关证照的船只禁止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所有旅游经营船只都集中到七间房、西大坞2个旅游码头,禁止私设旅游码头和在客货运码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严禁旅游经营船只运载未购景区门票的游客,禁止随意欺客、拉客、抢客、宰客。(2)顺序排号出船。对七间房、西大坞2个码头旅游船只施行统一管理,将现有船只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组,组内船工不得单独接近游客,一律按照顺序和安排等号,接到号后方可出船。(3)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旅游从业人员驾驶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在各路口、各通往景区的道路、各码头强行拉客、追客。严禁旅游船只、饭店及其他经营者超范围经营、制假售假、私设乱设广告牌匾、强买强卖。严禁在淀内违法堆积堤埝、设置养殖网箱和其它违法建筑。禁止在景区内乱丢垃圾、非法排污。(4)加强旅游秩序督导检查。成立旅游秩序整顿工作组,定期对旅游秩序进行检查督导。对于扰乱旅游秩序,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联合海事、公安、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