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推荐鉴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适应全市医疗卫生人才不断更新的情况,更好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铜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推荐鉴定专家。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这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推荐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为人正直,品德高尚,公正廉洁,自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连续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
二、各医疗机构按照专家名额分配表(***1)推荐相应的专家,并按照专家推荐登记表(***2)填写每位专家的详细信息。
三、各医疗机构要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做好专家信息的保密工作。专家名额分配表和专家推荐登记表可以登录铜川市人社局网站。
四、各医疗机构将专家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4月3日前报送至铜川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组织培训后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刘飞
电 话:3185666
传 真:3185685
***:
1、专家名额分配表
2、专家推荐登记表
铜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