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
2013年10月11日《中国劳动保障报》4版地方动态刊登铜川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一文,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作了专门报道。
附:全文如下
铜川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出台《铜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全面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制度,城乡居民可同干部职工同样享受到丧葬费补贴。该制度在全市的全面推行在陕西省尚属首家。
《办法》规定,凡具有铜川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户籍,且已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补贴。发放标准为一次性领取相当于6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该《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激励参保群众按年连续参保缴费,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