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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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3日发表
依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93号),预计2018年3月23日-3月28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于3月2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24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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