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实现建筑业税收97亿元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实行“四个同步”,强化建筑业管理。1至4月份,建筑业组织收入9.7亿元,同比增收2.8亿元,增长40.4%。
基础信息与实地核查同步。结合住建局提供的2011年—2014年建筑业工程项目信息,严格执行“十日报”制度,完善《建筑业基础信息采集表》,摸清税源底数;深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准确掌握建筑工程项目预决算金额、拨付款进度等信息。
薄弱环节与动态监控同步。把建筑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作为建筑业税收专项检查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加强外埠企业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成本、费用等情况。
自查自纠与清算管理同步。编制《建筑业清理自查表》,全面梳理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从2011年至今的纳税情况;组成专业清查组,抽查企业工地和财务报表等,加大应缴税收清算。
分项管理与分级预警同步。合理划分重点项目、中小项目、零星工程,实行层次管理,对口***项目的施工进度、合同价款等情况;根据分项管理信息,开展分级预警管理,向基层分局和企业推送信息,通过专项风险排查,提高行业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