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设立廉政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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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3日发表
近日从宁晋县纪委获悉,自3月27日设立廉政专用账户以来,已收到资金7笔、共计146600元。
据悉,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两委”成员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收受的不符合党纪政纪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现金、***、存折、存单、支票等,如果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均可存入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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