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公告
通江县创新创业孵化园恢复性建设现己基本完工,位于通江县石牛嘴广场二楼,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预计10月20日开园,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接纳初始创业者入园创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园功能
为有创业项目的企业和创业人员入园创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实验场地和高效、优质的服务。创造有利于创业项目研究、策划、开发及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使入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指导、锻炼和提高。
二、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1、为入园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场地租金予以减免,最长时间为三年。具体租金标准为: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
2、为入园企业和创业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专家指导,以及工商、税务、司法、投融资等服务。
3、帮助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入园条件 申请入园企业或创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明确的创业项目,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拥有创业项目所需的运营资金和专业人员。
3、入驻的企业必须有完善的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专业团队,入园后能保证正常开展创业活动。
4、自觉服从园区服务中心相关管理。
四、入园程序
1、提交入园申请材料:
(1)入驻创业园申请书、登记表;
(2)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以及合伙人的简历和近期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园区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2、受理与评审:园区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创业指导专家对申请入驻创业项目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安全环保、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分析、评估和论证,做出评审意见,上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批。
3、审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批准后,出具《入园创业通知书》。
4、入驻:经批准的入驻企业或创业人员,在签订《入园创业合同》等相关协议后入驻创业园。
五、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有入园创业愿望的创业人员和企业,即日起可申请报名。
咨询电话:0827-7221083
联系人:邹远东
手机:135****7602
报名地址: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
巴中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