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六举措防范化解养老保险经办风险
一是集中式审计。明确风险管理“一把手”责任制,整合经办、内审力量,每年集中组织2次,重点针对曾出现过要情案件的经办机构。对信息系统中预警反映的疑点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审计,专项检查。
二是互动式监督。采取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市本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区县经办机构,区县经办机构交叉检查的互动方式对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发放等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双向互动监督”工作机制。
三是借力式内审。探索实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参保单位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市本级率先对77家企业参保单位进行了实地稽核,其中:16家企业存在漏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行为,5家企业补办参保登记手续37人、补缴社会保险费48万元。
四是专项式督导。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局稽核科、征缴科组成联合督导组。持续开展打击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欺诈专项行动,发现和处理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不定期专项督导。今年度内拟定对所有区县人社局、经办机构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等业务进行重点抽查。
五是回访式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区县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上统一组织回访式整改,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经办流程,强化经办人员纪律意识。
六是起底式清欠。积极果断应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6月底前全额缴清2017年集中办理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欠费,12月底前完成2015年锁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