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论贯彻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大会精神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振兴是龙头。组织振兴目标是实现乡村善治,关键在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乡村善治一旦实现,一个政通人和、百业俱兴的乡村社会局面就会迎面而来。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体系身处国家治理神经末梢,既具有与其他组成部分相同一的根本属性,即坚持党的领导,也具有特定意义上的非同一性,即乡村自治。因此,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重点要加强并完善乡村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乡村自治体系建设。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是***确立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略。在乡村社会,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组织措施,就是加强并完善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把国家政权机构依法治国的各类平台和触角延伸至乡村各个角落;实现以德治国的组织措施,就是整合重构传统乡村社会自治组织体系,以实现乡村社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作为乡村治理两大组织体系,党的基层组织和乡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是封闭的,也不是平行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其中,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居于主导地位,乡村自治体系居于从属地位。乡村自治体系必须在乡村党的组织体系主导之下施行各类自治行动。
在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权力架构有“皇权不下县”的制度设计。在现代语境下,这种制度设计的换一种说法就是党和国家的治理只到县级政权,县以下之乡镇和广袤乡村的治理就只能任凭地方各宗族势力的所谓“自治”。这在太平时期或许还有一定可行性,一旦出现动荡,一旦出现道德滑坡,宗族势力往往演变为黑恶势力,“自治”也就演变为“分肥”。更有甚者,几千年“皇权不下县”还导致另一恶果,即广大乡村只知族长,不知国家,整个国家长期处于一盘散沙状态,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彻底改观。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方略的确立,是***充分吸取中国传统政治经验并与现代政党理念和国家治理理念相融合后推出的一套乡村治理模式,闪耀着巨大的智慧光芒。认真体会这套模式的政治智慧并充分践行之,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是乡村实现善治直至振兴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