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等13市可望行使地方立法权
《草案》一经通过,巴中等13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近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草案》一经通过,这13个设区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从立法能力看,攀枝花、绵阳、广安、达州、巴中、雅安已设立法制委员会,其他各市党委已同意2016年人代会依法设立。截至11月15日,绝大多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增加行政编制2个以上,13市立法工作机构和编制情况基本满足立法工作需要。
从立法需求看,13市经过调研摸底,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都有较为迫切的立法需求,并已编制了2016―2020年立法规划设想和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
从制度建设看,13市加强了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初步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明确有关立法工作主体的职责,特别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法规案的职责;制定了法制委、法工委工作职责;草拟了规范立法工作流程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地方立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