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开始征集
我市近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
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负责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接收并申请兑现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主要从石家庄地域内,能够接收创新券并提供相关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中遴选,择优录取。
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及省级各类新型研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有效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定)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在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机构、企业认定认证咨询业务的机构等,均可申报。
此次申报要求申报单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测试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购买和其他科技创新服务等创新相关活动;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与提供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此外,纳入我市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的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单位,将不可再申领、使用创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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