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用好四种形态狠刹基层微腐败
滦州市纪委监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早、用准、用足、用活“四种形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教育提醒,“无病把脉”渐成常态。以实时通报、系统通报、节点通报三结合的方式,在省市纪委网站、电子屏、滦州正风与肃纪微信公众号等通报典型案例25件31人。紧盯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给全市干部编发廉洁提醒信息8000多条;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巡讲六场,为村“两委”换届新任村干部讲好“廉政”第一课14站,累计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抓早抓小,“初病早治”挽救大多数。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巡察工作、社会舆论、群众反映、网络舆情等渠道,分类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社会上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且不构成违纪的“微腐败”问题,列为谈话诫勉范畴,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发,起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效果。今年共开展警示谈话80余人次,针对存在“小问题”的党员干部约谈43人。
集中整改,“有病快治”惩戒少数。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以乡镇街道、重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等为重点,严肃查处扶贫救济、低保评定、征地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地带,立案查处208件242人,党纪处分225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6人。凡查结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求所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筑牢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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