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确定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确定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为每公斤3.85元。
按照标准,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按医疗废物的重量向承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鉴于社区、乡村里的医疗机构布局分散,产生的医疗废物偏少,收集、运输成本费用较大,对全年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不足800元的医疗诊所,按800元交纳(纯中医诊所可减半)。医疗机构应配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堆放场所的配置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按时足额交纳处置费。
同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的收费范围、对象和标准与医疗机构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严格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执行收费政策,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服务内容和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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