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悬挂国旗须讲究
日前,记者从市委办公厅获悉,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激发干部群众爱国报国情怀,依照国旗法、国歌法要求,国庆期间我市将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五星红旗已在神州大地飘扬了68个春秋。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悬挂国旗,这不仅是对国旗的崇敬,也是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国旗如悬挂不当,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而且还将给国家的形象、民族的尊严带来严重的损坏。
悬挂国旗究竟有什么讲究?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凤魁。他说,国旗法从1990年10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张凤魁介绍,国旗法已颁布实施27年。然而,有的单位对国旗的悬挂仍不够规范,尤其是个别企业,他们往往制作同样高的旗杆,将彩旗、厂旗与国旗并排、等高悬挂,这些都有损国旗的尊严,甚至有损国家的形象。记者发现,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少没有按照国旗法悬挂国旗的情况。
张凤魁强调,依法悬挂国旗,让五星红旗在祖国大地上高高飘扬,是我们维护国旗尊严及国家形象的一项法律义务,不可任意而为。尤其是国庆节马上就要到了,有关单位应当在突出、显著的位置悬挂干净、符合标准的国旗,而且应把国旗与其他旗帜区分开,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国庆节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