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新版营业执照社会各界可扫描执照上二维码查企业公示信息
“新版营业执照的版式换成横版,二维码内容更加丰富完善了。”3月1日11时,在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处办事窗口,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的保定市医药有限公司国女士,幸运地拿到我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
记者现场手机扫描国女士手中新版执照上的二维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等信息一目了然。对比新、旧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调整为横版,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处处长肖慧芳介绍,新版营业执照最大的调整是对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今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同时,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是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市场主体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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