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孙丰,通讯员辛志伟)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全面提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我省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 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 元、中级(四级)为1650 元、高级(三级)为2200 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 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 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可在软件消息中心查看公示信息及是否通过审核。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在社会保险卡发放银行开通的金融账户中。
市人社局相关同志表示,为做好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工作,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审核流程,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同时,严把发放关,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防冒领、骗取补贴。